本报讯尽管天地健公司一再向本报道歉,但近日又有读者在广州发现了本报的另一个被盗用版本,盗用者无独有偶地又是山东天地健公司。
本报在济南被天地健公司非法盗用后,据多名读者反映,他们分别于三四月份在广州的集贸市场和药店里发现印有生活时报报头的天地健海狗鞭广告,或摆放供自取,或有人游动散发。有人反映,此广告已散发两个月左右,发放量极大。
据读者提供的盗用样张,该广告印有和生活时报相同的报头和刊号,为4开4版,两个版彩印,两个版套红,内容为宣传海狗鞭及“四世同堂”海狗鞭特补酒。该广告没有广州市工商局的广告批号。
记者按广告上的电话多次向天地健公司广州办事处质询此事,均被称负责人不在。再问此广告的发行量,回答说“几万份吧。”
《光明日报》5月21日披露本报被非法盗用事件后,中国保健科学技术学会正式致函《光明日报》并本报,否认协办盗用广告并对有关事项做了申明(详见二版)。同时,有多名北京读者给本报送来天地健公司在北京药店里发放的两种版本的天地健海狗鞭广告。两张广告不但仍在大量宣传海狗鞭的性功能,而且竟都用了和盗用本报所做广告同样的“济工商印广登字(97)11135号”广告批号。而据有关规定,发放印刷品广告必须到发放地的工商部门申请批号,用济南的广告批号在北京印制发放广告的行为当属违法。